“单一特长教育”特色?品牌?
近年来,浙江省推进农村基础教育五项工程、教育创强、学校标准化建设等一系列举措,基础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在此基础上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思考,在硬件条件改善之后学校如何发展的问题,学校品牌发展之路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品牌发展的过程中,各地以“艺术教育”“体育发展”“科技教育”等单一特长教育为特色的基础教育学校大批涌现,这种单一特长教育为特色的品牌发展之路,被诸多学者所推崇。对此,笔者颇感忧虑,笔者认为以单一特长教育为特色超出了基础教育学校的本职职责,基础教育学校的品牌建设,应该立足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学生的后续发展(包括特长发展)奠定坚实的知识和能力基础。
基础教育的本职责任就在于基础二字,即通过基础教育使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的后续发展(包括特长发展)奠定坚实的知识和能力基础。基础教育具有以下三个特性:一是必备性,基础教育学校教育内容都是学生生存和发展所不可或缺的;二是基础性,所有课程应是基础知识的传授和基本技能的培养,不能有过高的要求;三是公平性,基础教育要面向全体,为全体学生提供公平的、同质量的教育服务。
单一特长教育为特色,把某一特长教育的内容予以突出发展违背了基础教育的必备性和基础性。把某一特长教育突出发展,其必然会突破必备和基础的范围,会把所教授的内容扩大加深。例如以钢琴教育为特色的学校,其必然要求接受此项特长教育的学生钢琴达到特定的水平,而这种水平不是每一位学生以后生存和发展所必备的,其难度也必然超出基础性。由此可见,以单一的特长教育已经超出了基础教育的本职职责范围。
学生基础以外的特长发展应该由谁来承担呢?笔者认为,应该由社区学校,业余艺术学校等专业学校或者专业教师个人来完成,在基础教育学校获得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学生有兴趣、有能力可以自主的选择业余专业学校或者专业教师个人辅导,来发展自己的特长。
以单一特长教育为特色,有悖基础教育的公平性。这种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选择学校的不公平。目前我国的基础教育基本实行就近入学原则,学生在地域范围内可供选择的学校很少,学校以单一特长教育为特色后,这对于有不同兴趣特长的学生来说是不公平的。例如,某生有体育方面的兴趣和特长,而他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只能就读以艺术教育为特色,他的体育特长的发展需求就得不到满足,而与此截然不同的是,同区域的有艺术教育兴趣和特长的学生则可以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学校。
其次,学生入学后发展的不公平。以单一特长教育为特色的学校,其在某一特长教育上的建设力度相比较而言肯定要大于其它学科,在教育资源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必然挤占过多的教育资源。在单一特长教育为特色的学校中,接受特色教育的学生,比较而言能够占有较为优越的教育资源,有更多的展示机会,有高水平的教师指导,从而获得良好的发展。而对于不愿意接受此项特长教育的学生又是一种不公平。由此可见,以单一特长教育为特色的学校发展是以牺牲部分学生的代价为基础的,有悖教育的公平性。
基础教育学校的本职责任在于通过基础教育使学生全面发展,为学生的后续发展(包括特长发展)奠定坚实的知识和能力基础。在基础性的前提下均衡发展,百花齐放是基础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基础教育学校特色发展的立足点。也许从短期看,单一特长教育的特色发展,容易出吸引人眼球的成绩,但长此以往必然导致基础教育学校发展方向的迷失和畸形发展。
浙江省衢州市教育局 谌涛 3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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